热搜第一!大学生起诉苹果:把我的充电器还给我
今天上午,
“学生起诉苹果不送充电器可能胜诉吗”
的词条登上了微博热搜第1位。
此事发酵已久,
早在10月25日,
“法学生起诉苹果”的话题就冲上热搜
并进入上海同城榜。
据上海法治报报道,
事件的起因呢,
是北京化工大学的法学生方同学
购买了一台
iPhone12ProMax手机,
在发现所购手机没有配备
相应的充电设备后,
就选择用法律手段(对口嘛)维护权益。
“根据从物随主物移转和社会交易习惯 ,购买手机理应配备充电器。”
因此,
就“苹果新产品不再赠送适配充电器”
这事儿,
来自北京化工大学(北京)
和东华大学(上海)的学生们
组队将苹果公司告上了法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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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苹果对电源设计的提示缺乏显著性。对比苹果手机包装盒上针对电源设计的说明和产品广告,文字样式大小对比十分明显;
2.这一提案本身是“关于统一手机与充电器之间连接插头与端口的提案”。在手机与充电器之间连接插头与端口未能实现广泛统一的前提下,难以实现手机和充电器分离销售。且苹果公司与大多数手机厂商不同,无法实现不同型号手机和充电器之间的互换使用。事实上,在iPhone12系列上市之前,市面上的主流手机厂商均配备充电器。不仅如此,小米、魅族等在销售其手机产品时提供了3种套餐供消费者选择,含充电器的、不含充电器的、含手机充电器与耳机的,三种套餐价格不同,给了消费者自主选择的权利。这和苹果公司的分离销售有着明显的差别。
3.从该网页中无法得知需要连接何种电脑或何种电源适配器方可充电,也无法得知通过USB连接至电脑能否实现快充功能。此外,消费者无法根据苹果公司所宣传的那样,用USB-C转闪电连接线连接至原有的Apple电源适配器进行充电。根据民法典相关条款,苹果官网的图文信息是格式条款,被告不能以此为由去拒绝交付电源试配器,苹果公司在销售手机的过程中存在欺诈的行为,我们无法如同苹果官网中所说的那样,用现有电源适配器进行充电,既无法匹配,也无法正常使用快充功能。
4.苹果公司在iphone12的销售界面下方宣传MagSafe无线充电器,而无线充电是转换效率最低的充电方式。苹果公司大力宣传无线充电,是把无线充电的实用性价值摆在环保价值之前;而不再附随电源适配器,却是把充电器的实用价值摆在环保价值之后。因此我方认为,苹果的行为只是假借环保之名,通过减少消费者的必要使用配件来增加企业利润,借着环保噱头来销售新产品MagSafe。
今年10月23日,第七届“小城杯”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决赛在华东政法大学举办,其中一项辩论就“苹果该不该带充电器”一事展开激烈的辩论。
“苹果公司存在严重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问题,大多数消费者甚至苹果的员工都对此同样感到不解与愤懑,但大部分人都成为了沉默的大多数。”
在“小城杯”公益之星创意诉讼大赛中,北京化工大学的法学生方同学铿锵有力地说道。
不能陷入沉默的螺旋,北京化工大学和东华大学组成的“律政俏佳人队”的队员们选择站出来,用法律的武器与苹果公司抗争,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此事也引发了诸多讨论和关注,
有网友盛赞法学生们的勇气,
支持对合法权益的维护和争取,
“本来就应该有充电器”。
也有网友和“果粉”对苹果公司
有人认为多此一举,不买苹果手机不就行了?
也有人对学生们的动机下了恶意的揣测,(当然很快就被其他网友反驳了)
不过更多的还是希望胜诉的,中国新闻网报道中称。
在网络平台上关于“苹果新产品不再送充电器”你怎么看的投票中,有2.8万人投票表示此举侵犯了消费者权益。
来源:新闻晨报、新闻坊、上观新闻、果粉每日推送、网友评论编辑:Echo审核编辑:贺雨程